政府將會顧及社會需要,均衡發展搬遷污水處理廠後騰出的土地。根據目前的初步構思,除興建房屋外,亦會將該土地用作其他有利民生的用途,包括考慮提供合適的社區設施、休憩用地如海濱長廊等,以整體優化社區和環境,促進香港的可持續發展。
政府會於搬遷工程完成前數年,為該土地的用途作詳細規劃,並進行技術和影響評估,以及公眾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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